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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正启示论
《归正启示论》
原著:圣 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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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特殊启示的记录—圣灵默示

   在上文我们已经讨论过,神能够使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把他特殊启示的真理知识赐给人类作者。现在我们来继续讨论第二个步序,就是圣经作者以耳朵从神所听闻的声音和信息,以眼睛从神所见到的超然景象,是如何以手来反应成为人的词汇。这就是有圣灵在作者心里操作,指导使作者写下绝对无误的圣经,这种启示的记录就被称为“默示”。

   一、启示与默示之关系。

   (启示与默示是有着密切之关系,但是两者的意义有所不同,所以将之混为一谈)。

   1.领受启示的人,不一定都受默示写著作。

   在上古之时,神对某一个人显明他某项旨意,但是并没有赐给他默示的恩赐,使他默写著作。例如神当时向亚伯拉罕多次显现说话,但这些启示的内容是后来神感动他的仆人摩西,记载下来的。

   2.受默示的著作,不都是作者从神领受启示的内容。

   有些作者虽受圣灵默示写了著作,但这些著作内容并不都是作者自己从神直接所领受的启示内容,乃是前人从神领受特殊启示的内容,而由他受默示启示而已。例如摩西五经的第一卷创世记,此卷书的内容乃是:亚当,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等这些先祖们从神领受了特殊启示的内容。当然这些内容不是摩西,亲自从神领受的启示,(因为那个时候摩西还没有出生)。只不过被后人摩西得默示而记录下来的。但五经后四卷书当然是摩西亲自从神领受启示,而又受默示记录下来的。

   3.领受启示的人,不一定马上受默示写著作。

   有时候神特殊启示的真理赐给某一个人,而等了一段时间之后,才指引他藉圣灵的默示将这些启示的内容写出来,使书写的人正确地回忆他已往所领受的特殊启示,以至他能无误地记录这些启示的真理。例如神在起初对摩西显明的启示内容,后来由摩西在旷野将之记录成书。又如保罗在刚得救时得神的启示,但是直到三年后,他才开始传讲这启示的真理,在晚的以后才受默示将启示的真理书写出来。

   4.领受启示的,可同时得到默示,将启示立刻传布、书写。

   有些领受启示的人,往往同同时得到默示,以至能将所得到的启示,立刻无误地传布和书写。如同旧约的先知,在新约时代,因为使徒们的职位连带得到内在性及连绵性的启示,所以他们的传讲和著作,也是包含启示和默示两方面的。

   二、默示的定义——就是神所拣选的先知和使徒在口传和书写时,受圣灵的保守,必能写出可靠的真理。

   1.神的灵在作者身上行使超然的力量,因此他们的作品都已赋于属神的可靠性。(华菲德所言)。

   2.神的发对作者监管,并使用他们个别的人格,让他们将神的启示组织及记录下来,因此在原稿上是绝对无误的。(米利所言)

   3.在人灵魂深处的复杂思维与活动中,存在着一个可以同时让神圣能力与自然能力正常活动的范围,人的理性与他的情感可以完全受超然能力所管制,而此同时人的意志却仍在它自我知觉的情况之下自由活动。(泰理所言)。

   三、默示的原因。

   神启示的内容既然已经赐下来,为何还要书写呢?这就是圣灵默示的原因。以下谈几点:

   1.为要保全记录的真理教训之无误性。

   神启示的真理教训临到了第一代先知、使徒们,他们所传讲的是绝对正确。如果不书写 下来,第二代人从先知、使徒口中得听的真理教训,在他们的记忆里就不那么完整,绝对;然后通过第二代人的传讲以后必定有折扣。这样一代传一代的下去,那神原初赐给先知、使徒的绝对真理教训,就不能原本无误地保留下来。但经圣灵默示书写之后,就能保全神启示真理的无误性,在历代之中。

   2.为要保全启示的真理教训之永久性。

   神启示的真理教训,虽然赐给第一代的先知、使徒,但神并不是以先知、使徒为启示真理最终的赐于者,乃是要赐给历世历代的人类。先知和使徒们只是神启示真理的交代者,当然也是领受者。但如果单通过他们的口传,虽能传给当时的听众,却不能传留到万代,神启示的真理会因第一代领受真理的先知、使徒们的离世,而消失了。所以为要把真理延续下去,使道带着永恒的价值,不受口传的影响,必须作者要受默示而把神启示的道用文字书写。(赛30:8)

   3.为使大公教会有一个绝对、统一的真理标准。

   神启示的真理,既然要赐给给普世历代的大公教会,那必须有一个供大公教会在信仰、教义上绝对、统一的真理标准和规范。虽然普世历代的教会,所处的文化背景不同,民族生活习惯不同,但不能因此之故,教会在信仰、教义上也可以是多样性,因为正确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和教义就只有单一的。那怎么能够使普世历代的大公教会只拥有单一、纯正的信仰和教义呢?但神虽然在启示中已经把基督教单一、纯正的信仰和教义之真理赐下来,单用口传,在留传的过程中就必定会产生错误,这样一代一代的下去,神原本所启示的真理就不能被保留下来。这样大公教会就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信仰、教义真理之标准,也就不可能有一个绝对、统一的信仰、教义真理之宣传。

   (已有了这个标准,历代教会也出现这么多的异端)。

   四、默示的证实。

   1.由圣经本身的自我见证。

   福音基要派主张圣经是有权威受默示而无误的,其理由只有一个,即圣经这么说。如果圣经没有这么说,福音基要派就不会这么信,所以要福音基要派想出一个为什么不应当相信圣经是默示的理由是很难的

   反对派当然会批判这种步骤是主观而片面的。但是我们的目的,并非是要向不信者证明圣经超然性质,因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在哥林多前书第2章13-14节说「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我们乃是要以信心来谦虑地接受圣经的见证,把信仰坚立在圣经的自我见证上。因此“圣经是否是圣灵的默示?”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从圣经本身的自证找出。

   ⑴ 以先知和使徒使命的性质来见证。

   A.旧约先知的使命是受默示将神的话传达给百姓。

   在旧约先知书里指出,当先知受神的嘱咐,将神的启示传达给以色列民和外邦人的时候,他们是受圣灵默示的。这一点可以在“先知”的使命上得到证实,因为先知的职任乃是将神的话转达给百姓,(出7:1,申18:18,撒上3:19、21);并且先知本人也确知神的呼召和他们使命的性质(耶1:4、9)。因此,当他们宣讲的时候,他们清楚知道是在传达神的话,而并非是传讲自己的话。他们往往在开始宣讲时说:“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耶和华晓谕我说”,等类话,目的是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结13:2-3,来1:1)。很明显的,先知们若要无误地传达神的话,不参杂人的话,他们必定是有神特别的引领,也就是说,他们是受圣灵的默示的。(赛2:1,15:1,16:1,19:1,21:1,21:11,21:13,22:1,23:1)。(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彼后1:20-21)“……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上文这两处经文,应该指旧约圣经而言,因为新约圣经尚未存在,这证明了旧约圣经是神的灵默示先知所说、所写的。

   B.新约五旬节后的使徒,默示恩赐方式,不同先知时代方式。

   到了新约时代的使徒,由于五旬节圣灵特别的降临,默示之恩赐的方式不同旧约先知时代的方式,而是连续性和内在性的。但是使徒们所传讲,所书写的都是在圣灵的默感下而产生的。主耶稣在世之时曾应许他们,圣灵赐下作特别的默感之工。(约14:26,16:12-13)福音书和书信的写成。

   照样使徒们一再声称,他们的口传之信息,不是人的话,乃是神的话。保罗说:“为此,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神的道。这道实在是神的道……”(帖后2:13)。保罗又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们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1:11-12)“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加1:16)。约翰说:“论到起初原有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的,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约壹1:1、3、5)。

   ⑵ 以圣经明文所记直接来见证。

   A.旧约时代神的先知,将神的启示记录成书。

   (出24:3-4)“摩西下山,将耶和华的命令、典章都述说与百姓听。众百姓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

   (出34:27)“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

   (申31:24-26)“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将这律法书放在耶和华你们神的约柜旁,……,”。

   (赛30:8)“现今你去,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刻在版上、写在书上,以便传留后世,直到永永远远。”

   (耶25:13)“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说的话,就是记在这书上的话,是耶利米向这些国民说的预言,都临到那地。”

   (但12:4)“但以理啊,你要隐藏这话,封闭这书,直到末时。……。”

   B.新约时代神的使徒,将神的启示记录成书。

   (约14:26,16:12-13)包括福音书,书信的口传和书写。(约21:25)“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路1:1-4)“……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

   (林前14:37)“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约壹1: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喜乐充足”。

   (彼后3:15-16)“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信上也都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彼得这句话,很明显将保罗的书信放在旧约圣经(别的经书)同等的地位上,并且提醒教会,保罗所写的乃是真理,强解保罗的书信等于强解旧约圣经一样。

   (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彼后1:20-21)“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以上这二段经文虽然是指着旧约圣经而言。但是神既然在预备性的旧约时代,曾默示先知记下他的启示。照样在应验性的新约时代,神也会默示使徒用文字记录他的启示。这不仅是一个正确、合理的推论,两样有上面这些经文直接的见证。所以(提前3:16和彼后1:20-21)这二处经文中所指的圣经,在新约教会里的信念,应指新旧约全本圣经而言,不能单指旧约圣经而言。

   (提后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在原文里是“圣经都是神的呼气”。意指圣经是神呼气的结果,因此其独特之处,在于它是神赐生命之气所造成的。经文是由人写成的,但根本来源却是神的呼气。(提后3:16与徒2:2)同字译作“吹过”的果效是一样的,那是被圣灵充满的人,不能由于自己说出方言来。

   彼后1:21上)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这个“出于”英文版本译为“来”;修订版本的边注用“被带来”。说明预言不是“来”自人或人所“带来”的。

   (彼后1:21下)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感动”在原文里是“背负”之意。其用途与(徒27:15、17)的同字,译作“刮去”,“飘去”,“被风推动”的果效是一样。那时船被风催逼、控制、带动,不由自主地漂至一海岛。同样神的灵控制、带动、催逼着作者说出神的话,同时作者在记录神的启示时,则让人自由地运用文学的词汇,透过作者自身的领会,其文字的结晶就是圣经。

   出于”与“感动”乃同一字,强调地肯定预言的来源在于神。预言的确是由人说出来的,但所说的,却是神的话,因此人的话语乃是在圣灵决定性的影响之下,所说的并非出自人,而是从神而来。

   2.以圣经的权威性对圣经默示的证明。

   前面我们已经指明,先知所传达的,不是他们自己的话语,而是神的话语;并且他们受命所记载的神的话,是在圣灵的引导之下写成的。但在此里我们要根据主耶稣基督和使徒对圣经看法,来证明圣经若是神的话,藉此证明圣经是圣灵默示之下所写作的。因为圣经若是神的话,他必然在圣经的完成上,默示圣经的写作者,保守他们准确地写下他自己的话。

   ⑴ 耶稣的见证。

   主耶稣基督降生到世上来,为的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约5:19、30、36,6:38,12:49),而他的工作已经在旧约圣经中预言过,所以主耶稣屡次对他的听众说:他们若信摩西和先知所记载的话,也应当会相信他,因为经上所记的,正是论到他到世上来所要作的工,(可9:12-13,路24:44、46,约5:39、46,13:18-19)。经上指着耶稣基督的话必须应验,正是因为经上的话乃是神的话。

   当耶稣刚开始传道之前,他受到摩鬼的试探。但耶稣始终是引证圣经的话,因为这是具有最高权威,所以能够得胜魔鬼,(太4:3、10)。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引证旧约圣经的话,并且宣告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

   ⑵ 使徒的见证。

   使徒们在讲道中和书信中,经常的引证旧约圣经,坚认它是神的话。在使徒行传里的几篇讲道,每篇都包括引证旧约经文。若是使徒们的讲词全部记录下来,旧约的经文被引证的数量将为可观。他们引证旧约经文的目的乃是要证实,神在起初所决定的救恩计划,已经在耶稣基督身上(他所传讲,所做工作,所成就的)都得到应验。

   由此可见,使徒们将圣经的话看作神的话,是最高之权威,(徒3:18、21)神藉众先知的口说预言。(林前15:3-4)耶稣按圣经所记的,钉死、复活。(罗3:1-2)保罗讲论犹太人的长处,就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保罗在(提前5:18)论到传道人的生活问题,所引的是旧约,(申25:4)与新约(路10:7)。这又是一个证据,证明了使徒们承认新约圣经与旧约圣经具有同等的权威性。

   ⑶ 主和使徒将圣经的话引证为是神的话,又将神的话引证为是圣经的话。

   (太19:4-6)耶稣回答法利赛人可否休妻的试探时,将圣经上的话,当作就是神的话。主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这句话原记载在创世记第2章24节,显然是作者摩西所说的,而耶稣认为它就是神的话。

   (来3:7、11)称大卫在诗篇95:8、11节所说的话,为圣灵的话。这就是将圣经的引证为是神的话 。

   (罗9: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而在出埃及记第9章13、16节,这句话明明是耶和华说的。(加3:8)说:“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但在(创12:3)却记载这句话是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这就是将神的话引证为是圣经话 。

   五、默示的性质。

   基督教正统派的信仰,是追随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的信仰,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藉着圣灵的默示,经由先知和使徒之手所写成的。圣经的原著者乃是神,因此它具有神的道之权威,这项信仰能追溯到初期的大公教会,而旧约部份甚至可以推究至犹太教会的时代。

   圣经的著作,是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才完成的,其目的是要陈述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之计划。要了解圣经默示的性质。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事实:

   1.圣经的原著者是神。

   圣经不只是一本宗教书藉,由一些对宗教有研究或热衷于属灵之事的人所写成的。“默示”并非仅指灵感,如同一个作者得着灵感,写出一本有价值而精彩的书;或如同一个音乐家得着灵感,写出一首伟大悦耳的乐谱。“默示”是指神的灵遮盖了写作之人的思想意念,引导他们写出神所要他们写的,以至写成的文字,

   虽是人的言语,各著者所用的词汇和格式虽有不同,但实在是神的话。(上文默示的定义已经说明)。

   2.圣经的主题是主耶稣的救恩。

   论到圣经默示的性质,必须认清写录圣经的内容和目的。使徒约翰指出:“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使徒保罗指出:“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换言之,圣经的内容是陈述神在耶稣基督里所作,救恩的信息,为要叫世人因信他而得救。

   如果忽略了这一点,而只是死板地坚持圣经的每字、每句是神所默示的,看圣经内每一个“字”的本身具有魔术,由神点石成金,变成权威性的字句,那就失去神默示圣经作者的真意了。旧约时代的犹太人承认并相信,旧约圣经中每一句都是神的话,具有至高的权威。但是他们却因只顾字眼,不顾字意,结果曲解了圣经启示的本意,非但不信耶稣,反倒当他作仇敌来看。(林后3:6)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

   这并不是说,神的默示只限于轮到耶稣基督的救赎部份,因为圣经内的历史部份也是要引伸出神救赎的计划之启示,直接与救恩有关。而且耶稣也曾对犹太人说过,律法和先知是论到他(约5:39)。

   3.圣经是神所拣选的仆人所写成的。

   承认圣经是神的话,是圣灵默示的,并不抹杀,它是由人所写成的事实。神对作者默示的方式,作者生存的年代及历史背景、文化和环境对他的薰陶,作者的个性、学识、专长,采用的文体、字汇等等,都在文字上流露出来。这方面有几点说明:

   ⑴ 默示不禁止作者以准确的历史记载。

   有些历史是神直接向作者启示的, 例如 :写创世记有关创世情形和人类早期历史。但有一些历史都是由那些曾经,经历过该历史事件的人写成,圣灵引导这些作者选择各种需要的资料,编入圣经历史部份内。

   例如 :五经后四卷是摩西亲自经历过这段历史事件的记载。约书亚是约书亚亲自经历攻打迦南七族的历史事件之记载。使徒行传后半部是路加亲自伴随保罗宣教历史事件之记载。

   但圣经中的历史,并非如一般历史,而是救恩历史,从创造天地到亚伯拉罕蒙召,及至以色列的历史记述中,神显明那继续不断的救恩计划之进展。

   ⑵ 默示不禁止作者亲自查考或参考其他资料。

   圣经作者也经常采用当时一些流传资料(包括口述和文字的资料)(王下21:17,代下25:26,28:26)。

   福音书的作者,或者亲自听闻,亲眼看到耶稣的言行。或是从使徒处间接收集资料(如路1:1-4),然后照作者个人写书的目的和对象,选录写成的,(约21:25)。所以,关于这一类书卷,圣灵默示的性质是在于指引看选择采用之资料,并利用他们的学识才干,引导他们准确记录这些资料。因此,四福音有时对同一件事的报导,并不是字字相符,但这并不影响默示的教义。

   ⑶ 默示不禁止作者以自己的经历为例证。

   例如 :许多诗篇是大卫自己的经历而写成。

   传道书是所罗门人生经历后,经验的记录。

   保罗写林后有许多自己的经历之见证。(林后1:8-11,11:23-29)。作者这些经历都是神拯救的经历。

   ⑷ 默示没有抹杀作者不同的文学和写作风格。

   圣经作者有四十位,他们的文学程度不一样,有的作者本身有高深的文学造诣,有的没有多大的文学。这样当他们受圣灵默示的时候,他们就按着他们本身的文学程度记录神的真理,结果在所用的词汇、格式、写作风格,都是不同的。

   例如 :大卫原来是比较精通诗词、音乐,所以他能写出优雅的诗篇,作为颂赞神诗歌。

   所罗门原是智慧的君王,所以他能写出智慧文学。

   路加所写的二封书信,能体现路加希腊文非常优美;也显示出他是一位历史学家,其历史事情的记录很有次序、很严谨;又显示他是一位医生,书中好多都是医学的名词。

   保罗所写的书信,体现出他的文学结构极其严谨,并有高深的神学思想。

   彼得所写的书信,体现出他的文学、文法较为简单。

   ⑸ 默示没有抹杀作者不同的性格和特质。

   默示并不否定,而是配合先知和使徒的人性。圣灵充分使用作者的天赋,作者的性格、特质可以从书信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他们的作品会反映出他们的心理、个性、甚至社会状态的差异。

   绝不象迷信人所说的,那些交鬼的人陷在昏迷状态毫无意识。相反作者绝对持有肉体上,精神上,理性上,情绪上等能力。

   ⑹ 默示不排除作者自己的意见或话语被记录下来。

   圣经中有些话,虽是作者个人的意见,但这些意见也是圣灵光照作者对神旨意的领悟,而被默示在圣经里作信徒生活、事奉的指导。(林后7:25、40)保罗对守童身的意见和若常守节的意见。

   ⑺ 默示不排除那些犯罪的事情被记录下来。

   圣经中的确有那些犯罪,不道德的事情的记录,甚至不是一般人,而是被神拣选的信心伟人他们的犯罪记录。例如:义人挪亚醉酒后赤身露体(创9:20-31)。罗得二个女儿与父犯乱伦之罪(创19:30-38)。犹大与儿媳妇犯乱伦之罪(创38:12-18)。参孙在婚姻上的失败(士14-16章)。大卫与拔示巴犯罪经过(撒下11章)。

   这并不是神启示内容本质有瑕疵或圣灵默示错了,也不表示圣经或作者许可,赞同这样行。那为何将这些事也默示下来呢? 以下有几点作参考:

   第一 ,那只是历史的实录而已。第二, 显明人在神面前都是不完全,没有值得可夸的(连信心伟人,神所喜悦的人也会软弱跌倒的时刻)。第三, 作后人的禁戒,不可步覆前人的脚迹。第四, 更证明圣经是圣灵的默示。若是由作者自己作主,绝不会把列祖的丑闻记下来,只因是圣灵作主,所以不论好事,坏事都记录下来。

   ⑻ 默示不排除魔鬼所说的话被记录下来。

   在(创3:1-5)当时魔鬼跟夏娃所说的话,是后人摩西受圣灵默示记下来的。在(太4:3、5-6、9)当时魔鬼试探耶稣的话,也是圣灵默示作者记下来的。

   圣灵为何将魔鬼所说话默示作者记录下来呢?乃是叫信徒谨防魔鬼的诡计,使人分别何为神的话,何为魔鬼的话。

   ⑼ 默示不表示圣经各部分都是一样重要。

   在(提后3:16)说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都是有益处的。但并不是都一样重要。

   书卷和经节之间的比较其重要性和价值性,是不能等同。

   综合以上所述:说明了圣灵的默示并不干预作者本身的精神特质和文学修养,他们不同的个性和文体都表现于圣经中。虽然作者不完全,有平常人、有先知、有君王。但都是圣灵感动作者,在写的过程里把人的不完全加上了神的吹气,使作者能毫无错误地记录神的真理。这涉及神和人的一种特别合作,所以圣经便是神人合作的文字结晶。这方面神人合作的成果称为“合体论”或“汇合论”。

   六、默示的终止。

   1.启示内容的结束,默示就必终止了。

   启示的内容的终止与默示的记录终止是一样的,有启示的内容,就必定有默示的记录,否则神启示内容的真理就不能存留于世;同样当启示的内容终止了,那内容的默示也必随之终止了,否则就会出现假默示的文献,混淆或取代神启示藉圣灵默示的真文献。这是一个很严谨而被肯定的神学教义,是绝不可妥协的。

   因为神所要启示给人的真理都已经启示给人了,要让人知道的,都已经告知了。所以特殊启示的内容,就只限于六十六卷圣经之内,但普遍启示还是继续存在的,所以默示的文献也只有这六十六卷圣经了。

   因为神已经将人类有关一切生命与敬虔之道并一切社会文化动向和历史的趋向都记载下来。故此启示所记录的圣经,可以应付历史的演变,在历史万变之中可以给我们一个不变的总原则去处理这些万变。

   启示所记录的圣经是完全足够的、清晰的。否则的话,基督教就永远无法有一个完整,整体的权威作信仰、事奉、生活唯一的标准了。因此默示至正典六十六卷写成就终止了,绝不再有默示的著作。

   有人在想、在问,神的启示、默示不是在很长的时间过程里进行,难道不能在六十六卷之后,继续有启示、默示的文献出现吗?若是没有你以什么作为依据呢?

   首先看希伯来书第1章第1-2节经文,已经划定了神启示在整个历史中的二个确定阶段:“神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儿子晓谕我们。

   ⑴ 旧约的文献,是以玛拉基先知说预言施洗约翰要出现,那时为止。

   玛拉基先知在其著作里,最后一章最后几节里预言了神应许百姓有施洗约翰的出现(玛4:5-6)。此段经文怎能说明,旧约整个文献应该至玛拉基书为止呢?到了新约主耶稣说:“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施洗约翰为止,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太11:13-14,路1:13-17)。

   玛拉基书4章5-6节和马太福音11章13-14节,此两段经文,有三个问题我们探讨明白的:

   第一,玛拉基先知所预言的以利亚,就是指施洗约翰 。

   第二,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施洗约翰为止 。

   这个众先知和律法,在新约中指的就是整个旧约圣经的总称谓。那到底旧约圣经到哪卷书为止呢?主说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施洗约翰为止,这里有一个问题,到底是指说预言那时为止呢?还是指预言应验为止呢?按主所说的,应该是指说预言那时整个旧约文献终止了。如果是指预言应验为止,那从玛拉基先知说预言起,直到施洗约翰出生,其间有四百年历史,应该还有许多神默示的文献面世,可以纳入旧约圣经里面。但正典的文献已经证明了在玛拉基书之后,就没有默示的文献,可纳入旧约圣经中。故玛拉基先知在其著作中,最后一章最后几节,预言了施洗约翰要出现,整个旧约文献就终止了。

   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在玛拉基先知之前,神曾经向以色列的列祖应许了弥赛亚的来临,神国度要临到。但在玛拉基为先知之时,犹太人的宗教及国情及不理想。所以神预先,也是最后给他们一个应许,也是一个提醒,在神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之前(弥赛亚君王,未到之前)必先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他们那里去,作启蒙、预备性的工作,使百姓能迎接弥赛亚的来临。当这个应许或提醒一发出之后,神就再没有藉先知说话,让百姓儆醒等候、盼望弥赛亚来临的那日子。所以两约之间的犹大百姓很迫切地盼望弥赛亚来临的日子产生了几个宗派体系。故此,到了施洗约翰在旷野呼喊,施洗的时候,震撼了整个犹太民族,好多人甚至公会的领袖都出来,接受施洗。那时百姓都指望基督来,所以猜疑就是基督,但施洗约翰向百姓见证了基督的身位和工作(路3:2-17)。施洗约翰的工作、见证,确实地应验了玛拉基先知,所预言以利亚的工作。

   第三,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施洗约翰为止 。

   如果是指旧约的时代来说,那可指到施洗约翰的出生。因为施洗约翰的出生是划时代性的先知。他的出现是表示了旧约时代的结束,是新约时代的开始。

   ⑵ 新约的文献,是默示至神儿子所成功的救赎至二次来为止。

   希伯来书1章2节,已经说明了,神的启示在末世藉儿子晓谕我们,说明了新约神的启示是以他儿子为终极性的。这个藉儿子晓谕我们应该有两方面所指:

   第一方面,指神儿子耶稣到世上来,透过他的言行,彰显了神的本性和旨意。

   第二方面,指神儿子耶稣藉圣灵藉默示使徒们将他所成功的救赎之原理、原则加以阐释记录。

   因为耶稣基督到世上传道三年半之后被钉死、复活、升天,他从未留下一笔文字。新约二十七卷文献都是使徒所写的,使徒们是受圣灵的默示而写成的。这是因为主耶稣在世时曾经应许过圣灵来在门徒身上作默示的工作。(约14:26,16:12-13)。

   但圣灵默示的文献为何新约就到启示录为止呢?这个问题又要希伯来书1章2节里说明,神的启示在末世藉儿子晓谕我们,也就是说新约的启示,就是以神儿子的救赎为重点,为终极的。当神儿子钉死、复活、升天,使徒们受圣灵的默示所写的文献都是以耶稣基督整个救赎为重点、为终极。虽然在书信的每卷里几乎都有提及耶稣基督二次来,但是启示录这卷书开始第1章7节和最后22章20节都论基督二次来。因此,启示录这卷文献已将有关基督二次来,人类二个不同的结局给于记载。所以在书尾关于不可加增不可删减的特别警告(启22:18-19),是对耶稣基督二次来之启示的终极性,作了最明确的肯定 。

   此后,神绝不会再将有关基督二次来,信徒进入天堂,不信者落入永火,之后那个永恒里的景况告诉人,使人受默示有所记录,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所以新约整个启示、默示的文献就是到启示录二22章20-21节终止了。

   六十六卷正典之后,若有人说自己得了神的启示,写著作,也不过是论到耶稣二次来的事情,这又何必呢?所以在六十六卷正典之后,有所谓的启示所写的著作,可以说都是从魔鬼而来的假启示、假默示。所以教会切切要谨慎防备,免得被假启示,假默示的著作所迷惑。

   ⑶ 以先知,使徒的职能来说明,默示的文献只有这六十六卷。

   先知、使徒的职分有一项特别的功能,就是从神领受启示,受默示著作圣经。先知所得的启示写书的著作,成为犹太教信仰、事奉、生活的基准;使徒所得的启示,写书的著作和先知的著作成为新约教会信仰、事奉、生活的基准。所以在(弗2:20)论到,外邦人与犹太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体,都是神国度,神家里的人,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这个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不是指救赎的根基,那唯独只有耶稣基督(林前3:11)。乃是指使徒、先知从神领受默示所写的圣经根基上,所以这本新旧约六十六卷圣经,是旧约信徒和新约信徒(教会)建造唯一的基准。(有的解释这先知是指新约时的先知)(提前3:15)。

   在此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再次说明。有人可能在想,难道旧约玛拉基先知之后,再没有先知受默示写圣经吗?这个问题在上文第一点已经说明了,旧约的文献是以玛拉基先知说预言施洗约翰要出现为止。那在新约不是也有先知出现吗?不错!新约时代有先知出现,如(徒13:1)安提阿教会有几位先知,(徒21:10)亚迦布先知。这些先知虽然能说些预言,但他们不可能象旧约先知一样这么明显地领受神直接的启示,更不能象旧约先知一样,受默示写作圣经(新约二十七卷从没有一卷是哪位先知写的),因为这个职能已经被使徒取代了。所以新约时代先知的职能就显得暗淡,不太重要了。新约里的先知无弥赛亚预言,因主耶稣已经道成肉身了,若有先知,也是局部性的,所以全教会并没有义务听他话,当新约正典面世之后,就没有先知的职分,只是一种先知讲道的功能了。这更证明了以弗所书2章20节,论到使徒和先知是犹大信徒和外邦信徒的根基,这个先知应指旧约先知,因为旧约先知默写了旧约圣经,新约使徒默写新约圣经,所以新旧约圣经成为,在基督里的犹太和外邦人信徒(教会)建造的基准。

   同样有人会想,难道新约启示录之后,再没有使徒出来,受默示写圣经吗?这个问题在上文已经有一个说明了,因为新约文献,是默示到神儿子所成功的救赎至二次来为止了。但另一个理由,是使徒的职分在正典完成后再也没有,为什么呢?没有一个人够格,配为使徒,(徒1:21-22)彼得提出选立一位使徒顶替犹大的职分之条件。但保罗为使徒是神特殊的拣选,这个特殊性就是保罗为外邦使徒是神特殊的拣选,这个特殊性就是保罗为外邦使徒的明证(加2:8)。那有人说,难道以后不再有特殊性的出现象保罗一样,兴起为使徒的人吗?没有人!因为神的启示、默示已经完成了、终止了,教会信仰、行事的唯一、绝对的准则、规范已经奠定好了,所以不必要有使徒兴起默写任何文献。

   那有人说,圣经在(林前12:28,弗4:11-12)不是说:神在教会所设立有使徒、先知……吗?怎么在今天教会里没有使徒,先知的职分呢?这里我们要知道,使徒保罗所说的,那时正典圣经还没有完成,教会信仰、行事还没有一个完整、绝对的准则、规范,也就是说神默示的文献还没有完全的面世,以上我们已经谈过,使徒、先知的职能最主要的就是从神领受启示的真理,将之书写,成为教会在信仰、行事上唯一的准则和规范。这个功能正和以弗所书2章19-20节所说的相吻合。所以当神启示的真理已经完全默示书写好了,教会(包括初期和历代教会)的信仰、行事已经有了完整、绝对的准则和规范。因此,默示的文献完全面世之后,使徒、先知的职分和那特殊的功能(领受启示、默示文献)就没有了。只有使徒、先知那个一般性的功用(使徒——被主差遣使用;先知——宣讲神的话。不是直接从神听到,乃是在圣经中得到光照而有的宣讲)继续存在教会里。

   福音基要派主张,神默示局限在一小群人身上,他们“先知、使徒”蒙神特别拣选,有权威地把神的道传给人类。这种默示不是普遍的现象,也不是教会历史以来最敬虔、最属灵的人可以分享的。又主张,特别启示默示只限于先知和使徒的宣扬之中,此后已无默示,一点都没有了。故神的默示只限于某个时期、某个地点、某些人、某种方式、而非随时、随地无止境地继续下去。

   所以: 回教徒 相信阿拉伯文的可兰经,是阿兰真主逐字默示给穆罕默德。摩门教 信徒相信,他们的教主——即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的领袖,可以领受到管理全教会的启示。还有耶和华见证人,佐坤使徒派,东方闪电派,他们都说得到神的默示,以他们著作取代圣经,都是错谬,不可相信的。

   七、默示所用的文字。

   以上我们已经谈过,神启示的真理由圣灵默示作者记录下来。但古代的作者用什么文字记录神启示的真理呢?启示的记录大体是用二种文字,即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但神为何要选用这二种文字来记录他启示的内容呢?按当时的时代和背景是有一定的因素存在。

   但启示的内容与记录内容的文字要加以区别。文字不是启示的本身和内容,文字是将启示的内容记录下来、表达出来,使人通过文字才能知道神启示的内容。若没有文字的记录,神的启示内容仍然是存在、有意义,只是人无从明白、理解启示内容的含意。这样被神选用于记录他启示内容的文字,是与神启示的内容有同样的价值、权威,因为神启示内容的价值、权威是透过文字表达的,藉着文字而被确定的。如果记录启示内容的文字其权威性被否认,那就无法使人相信接受这个没有权威性的文字所记录的内容有价值、有权威,因为启示的内容已经文字化。所以文字本身受默示,这就是逐字默示论,文字的权威性在乎它受圣灵的默示。

   1.旧约启示的内容用希伯来文记录。

   ⑴ 希伯来文是一种图画描绘性的文字。

   希伯来文字能生动活泼的讲述,并且带着雄浑的借喻,能把故事变成戏剧化,容易引人入胜,并且有一种易于把述说之事件,印入人的脑海里之功能。

   希伯来文字作为一种图画的言语,能把神在百姓中的作为,活泼生地描绘出来,使这个民族作为后世榜样与例证。因此以图画文字书写公诸世人。

   ⑵ 希伯来文是一种亲切富感情的言语。

   希伯来文字、言语还有一个特点,它更进入人的内心触动人的情感,因此极合适犹太民族对神敬拜和对神的关系,都能表露无遗。

   2.新约启示的内容用希腊文记录。

   ⑴ 希腊文是一种具有智慧性的文字。

   希腊文是一种比较理性、逻辑性的文字,是需要经过头脑思想,而不是单从心想到就说出来。因此希腊文表达新约的真理是最有效的媒介。因为新约对神救赎之恩的真理表达方式不同于旧约,旧约救赎之恩的真理表达方式,是比较以一些历史事件外表的预影、预表、礼仪等;但新约对救赎之恩的真理表达,是比较重于内在原理、原则的阐释,是需要运用理性、逻辑的推理、归纳、演绎,所以希腊文很合适新约真理的表达。

   故此,在旧约希伯来文所表达一般性的神学真理,在新约希腊文便能精确而简洁地陈述出来。

   ⑵ 希腊文是一种普世性使用的文字、

   希腊文在当时罗马世界是一种流行的标准文字,是最普通使用的,连散居在罗马世界的犹太人也使用此文字、语言。在旧约时代神的真理给一个民族,所以用希伯来民族的文字来记载,到了新约时代神的真理要赐给普世,所以希腊文是当时最合适于传福音至万邦的文字和语言了。

   这就是神使用这二种语言写圣经的原因。同样神在历史中使用各种文字来作圣经译本的文字,使用各种语言,使福音、真理传于各文化、各语言的人群。

   八、默示的几种理论。

   回顾教会历史,对圣经是圣灵默示的几种理论,加深我们对正统默示的认识。

   1.自然默示论 (或称为原知论)。

   ⑴ 认为圣经是作者孕育出的内容,并非神呼出的话。

   ⑵ 认为作者有不平凡的天才和宗教意识并崇高的道德。(这利理论多是新派神学家所主张的)。

   2.神秘默示论(或称启发论,光照论)

   ⑴ 认为圣经默示并不表示与其他基督教著作有何本质上的不同。

   ⑵ 认为不是圣经作品本身受默示,而是作者本人被默示而已。

   其实此理论是错误的,默示基本上是指神与圣经的关系,而是神与作者的关系仅是次要的。克拉克正确地指出,“圣经强调文字的默示,过于强调使徒和先知受默示”。

   ⑶ 认为任何一位敬虔的基督徒只要被圣灵充满就可以写圣经。

   ⑷ 认为作者有启发读者的本领,叫读者能受感。

   其实是圣灵透过他所默示的著作,光照读者,叫读者的生命得以改变,这是圣灵的工作,不是作者的本领。在十八、十九世纪有很多人赞成此观点,其实这就是新神学派及新正统派的观点。

   3.部分默示论。

   ⑴ 承认圣经中那些神学、救恩、信仰、实践部分是神默示的。

   ⑵ 否认那些历史、年代、科学部分是神默示的。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圣经中有关救恩的教导,岂非是以历史事实为根据吗?救恩的实施岂非在历史过程中吗?岂非与历史并行吗?救恩的教义怎样与历史事实可分割呢?

   (罗15: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林前10: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4.观念默示论 (或称概念默示论)。

   ⑴ 认为圣灵只将观念默示,而非字句默示。

   ⑵ 因此,遣词用语全属作者,而非神监管,所以圣经可能用错。

   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神不仅默示观念,而且也同样默示表达观念的文字。观念和文字,思想和言语之间的密切关系,向来是哲学家和神学家很有兴趣的,有神论主张理智先决性;灵魂先得到观念,然后用口表达出。

   观念只能够用话语、字句表达传递,也只能用话语、字句接收。若是观念是神所默示,那么用来表达观念的话语也必为神所默示。若只有观念是神所默示,表达观念的文字不是神所默示,那么不当的文字是不能恰当、正确地表达观念。

   凌赛尔说: 要传递思想就得用文字。文字和思想相符,文字就如思想同样重要,文字有特别的意义。如果说思想是受默示的,而文字不是受默示,那对思想本身会造成破坏。

   毕诺克说: 能传递的真理必定与语言有关。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不是真理。默示若与文字无关,就没有意义。

   思想和言语的联系在圣经记载中更得到支持:(民12:8)耶和华对摩西面对面说话。

   (申18:18)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出4:12)耶和华说,我必赐你口才,指教你当说话。

   (耶1:9)耶和华说,我已将当说的话传给你。

   (林前2:12-13)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5.机械默写论( 或称口授默写论)。

   ⑴ 认为作者只不过是圣灵的书记,写下圣灵所吩咐的每一个字。

   ⑵ 认为作者本身的精神、特质没有作用和贡献。

   这种理论,认为作者象机器人似的受圣灵的控制,使作者在领受文字时,要不就是神智昏迷(自动记录),要不就是象秘书一样。

   其实此理论是错误的,若这样就连圣经的体裁也是圣灵的体裁。但详细考查圣经的各卷,无论在风格及用语、体裁都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说明了作者不是机械性的操作。

   6.逐字默示论 (或称完全字句默示论)。

   ⑴ 圣灵默示是每字、每句及全部的。(非部分,观念)。

   ⑵ 不干预作者的文字修养和精神特质。(非机械)。

   正统派的神学家肯定,默示乃是遍及全部圣经的;也就是说包括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默示并不否定,而是配合先知和使徒的人性,圣灵充分使用蒙拣选之作者的天赋,因此他们的作品会反映出心理、个性、甚至历史、社会的差异。

   整本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受默示的,这是基督教内,其它宗派的传统教义,正统的宗派都明确地肯定,圣经是神默示的,有神的权威。

   再者,逐字默示乃是指圣经各卷原文的原本,而并不包括原文的抄本和译本,因为抄写和翻译的人没有受到圣灵默示的保证,所以抄本和译本难免会有人为的轻微错漏存在,但绝不会影响基督教任何重要核心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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