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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正启示论
《归正启示论》
原著:圣 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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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启示的限度

   当神将自己奥秘的旨意启示给人之时,但这个启示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当然不是指着启示内容的本质而言,乃是指启示内容的程度和范围而言。

   一、以保罗所言的来说明启示的限度。

   林前13:12 保罗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迷)到那时就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但保罗在(林后12:4)说,自己被提到乐园里听到隐秘的言语。又在(弗3:5)说,神的奥秘在以前世代没有叫人知道,象如今藉圣灵启示他一样,既然是如此,为何保罗说自己模糊不清,如同猜迷,知道有限呢?是不是指保罗所领受的奥秘启示有部份清楚,有部份模糊不清,或者保罗从神领受启示有部份是不完整、不确定、不可靠呢?不是的,绝对不是的,因为保罗已经肯定了自己是从耶稣基督得了启示的,(加1:11-12)并且他同样肯定了自己所传讲的是绝对的真理,故禁戒那些与他所传不同理论的人,是应当被咒诅的(加1:8-9)。

   因此保罗从神领受启示的真理,都是绝对、完全、可靠的,那为什么保罗说自己模糊不清,知道有限呢?这就是指启示内容的程度和范围而言。但这个在程度和范围上限度又有几个方面的因素。

   二、神本体的存在和属性,是超越他所启示的。

   神虽已向人类启示了他的独一性、无限性、永恒性并他的全能、全知、全在、真理、圣洁、慈爱、公义、信实、怜悯、良善等等。但神本体的存在和神本体里一切属性,远超过他所启示给人的这一切。就是让我们将神所启示有关他一切的属性全部综合起来,也无法不足表达神本体的伟大和本体中那完美、无限、绝对的属性。

   伯36:26 以利户说:神为大,我们不能全知,他的年数不能测度。(罗11:33)保罗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三、神要让人知道的而启示给人。

   这就是说明了神的启示是基于他的自愿和美意。神本体内的旨意,他愿意让人知道的而赐给人,不愿意让人知道的就不赐给人,神这个愿意又是与人类利益有关,与人利益无关的就不启示给人。

   所以圣经虽是神旨意启示的记录,但圣经中的真理不是神本体里所有、全部的旨意,那只是与人类有关、有利益的旨意而已。

   例如:神不将主耶稣再来的确定时日启示给人(太24:26);主耶稣对门徒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7)。

   申29:29 说,奥秘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显明的事是属于我们和子孙。

   四、神要按人能知道的而启示人。

   神将他的旨意赐给人,必须要按人所能知道领悟的程度,否则的话,就无法领悟,神启示的工作就不能生效。所以在启示论中有一个神学的名词 称为 “俯就论” ,其意思是神宁可选择一种不完全的,却是人能明白的方法来把他的旨意显明,也不要让他的旨意一直停留在纯洁不杂远在高天,却是人永远不能明白的环境里。但神的俯就有以下的几方面:

   1.神使用人能听懂、明白的文字、言语为媒介。

   当神将自己本体里的旨意要传递给人的时候,神就使自己适应人的软弱,就使用人(作者)能够听懂、理解的言语、文字作为媒介。“如同老师教小孩时,用儿语与其交谈;又如父亲照顾子女时,模仿他们的动作。”加尔文和其他圣经神学家,都强调神在自我启示中,适应了受造物的样式,必须用人听懂、明白的言语说话。

   事实上,认知、知识的唯一传递工具是人的语言,其他非人语言都非人能了解。如果人的语言太含糊,不能表达人的本意,那一切的谈话都毫无意义。

   每种语言都有其特点,如兰姆所说的“如果神藉说希伯来文的先知和说希腊文的犹太人晓谕,那么神的晓谕便会有种程度的希伯来文和希借文的色彩。但即使如此(有文字的色彩)人的语文仍然有能力表达有关神和人的真理。先知和使徒不必用一种新的属天语言,来宣扬耶和华的奇妙作为和真道。”

   虽然神藉用人的语言、文字来表达他的旨意,是绝对的正确无误的。只是在所表达的程度上是受到限制的。在某些情况之下,不足完全表达神的作为。例如:神的本性用一些词汇,但也不能完全把神本体里的属性表达出来。(比方说,无限、永恒等)。

   又如:神向人启示了他自己的作为,就以人肢体的名词为媒介让人知道,若不借此为媒介就无法理解神的作为,但以肢体的名词和功能来理解神的作为,会带来某些程度上的限度。

   第一 ,会使人产生误认为神也象人一样有可见的形体,将神无限的纯灵、无所不在本性,限制在空间的形体里。

   第二, 会使人对神作为的理解、领悟,会限制在人的器官范围里面。(如眼睛,耳朵的功能范围里)。

   2.神使用当时所流行的思想形态,作表达。

   神将旨意启示给领受者的时候,并没有淹没作者本身所存有的思想形态,使作者在一种毫无自己思想,意识的状态之下而领受启示。这可以从圣经启示的渐进的过程里看到,各卷圣经中都有其作者或时代不同思想形态的色彩,但人的思想动态都有时代的过程和限制。

   神启示时,适应受造物的现象是不容否认的,但神可没有适应非真理。如华菲德所言: “神用自己所造的工具向人传递他所赐的信息,并且能准确的传递。” 因此有理由相信,他会按各种工具的性质来使用它们,智慧的用智慧、道德的用道德。但没有理由说,神不能用合他旨意所造的受造智慧,去传递他所赐的信息;也没有理由说人的头脑不能真的领会他们受造时没有得到的真知(说是作者领受他先天性原有的知识之外的知识);也没有理由说,神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他启示的信息,虽然语言有其特性。

   3.神至高的俯就,是神自己成为人向人启示。

   真神亲自成为人,住在人的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并藉他的神性彰显和所传的真理使人认识他。这就是神至高的俯就。(提前3:16,约1:14)。

   4.神俯就所启示的真理与神是真理二者有程度距离。

   神是真理,他是真理的本体,真理的源头。但神俯就人所启示给人的真理,也是绝对的真理,因为是从真理的神出来。只是这二者之间是有所距离的,这个距离不是指本质而言,乃指程度而言。

   五、神的启示是可靠、合理、清晰分明的。

   我们若正确地领会神俯就人的本质,就知道他向人所传递的不会错误的。所以不能因人从启示而得在程度、范围上有限度,就否认启示的本质或说神是隐藏的。

   圣经中先知和使徒传递启示,不是象人把知识藏在身上那样,他们对神的认识全靠启示。他们虽被选为神话语的传播者,但他们对超自然的认识也是有限度的。虽然如此,神的启示仍然是明晰的,这个明晰以下有几点作为说明:

   1.基督教信仰的知识不可与所不知的相混合。

   基督教正确信仰的知识,是基于在神所启示给我们的真理知识上。只因为有神启示所赐下的真理知识,才有基督教正确的信仰知识。但基督教信仰知识是可靠、合理、清晰的,乃是因为神启示给我们,让我们应当知道的都已经在圣经里记载清楚了,所以基督徒对自己的信仰能有一个肯定和把握的。

   特别是关于一切救恩的真理知识在圣经里所记载是足够的清楚。因此,我们信仰的知识从启示而来,启示的知识不可与我们所不知的(就是神不启示给我们)相混合。神没有启示所有的事情,是因为跟救恩没有关系,所以圣经不讲,(提后3:15)。但这并不是给人或教会权利去制订并听从人的理论。

   2.对思想简单的人,圣经可使他看得清楚并归信得救。

   神启示而记录的圣经,对那些思想简单,没有很大学问的人,也是清晰,他们也能从圣经中看到清楚,明白神的真理,同样因圣经所记载的真理知识而归信,得到拯救。

   3.对思想探奥的人,圣经是挖掘不完的真理宝藏。

   神启示而记录的圣经,对那些思维能力比较强,学问比较高深的人,同样是清晰的。他们可以从圣经中,挖掘不完的真理知识。

   4.圣经可使人足够认识神,但不可能绝对认识神。

   圣经的清晰度,是足够地使人认识神,因为神借圣经将自己启示给人,让人对他有足够认识。但是不可能绝对认识神,因为神的本体和本性远超过他启示给我们的。

   例如: 神是独一无二,三位一体,这一个神学的命题,是很清晰、不含糊,又是很肯定的真理,所以圣经的启示让我们足够地认识神。但是,三位格怎么在一个永恒的本体里完全合一的存在呢?这就是在启示的圣经中不可能使人绝对地认识神。

   5.人至终要凭圣经所记接受神的赏赐与刑罚。

   神启示而记录的圣经是清晰、明确的。有信耶稣的人将来受刑罚与相信耶稣的人将来在天堂享福,这都是根据圣经所记而定的。所以我们只要按照圣经所记来相信耶稣的拯救,准能上天堂;但那些否定了圣经所记有关耶稣基督救赎的人,也准能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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