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里藏珍》巴 刻 著

第五篇:主


圣经里有没有三位一体的教义呢?有一次,一位 “ 耶和华见证人会 ” 的问难者向我挑战,要我从圣经中把这个教义找出来,于是我洋洋得意的推论说:耶稣——

(1) 同意旧约圣经的一神论 ( 可一二 29) ;但——

(2) 在某个独特的意义上称自己为 “ 子 ”( 太一一 27 ;可一二 1 - 12 ,一三 32) ,而且吩咐和接受别人把他当作是神的儿子来敬拜,以此作为信心的表现 ( 约五 23 ,九 35-38 ,二〇 28) ;而且——

(3) 应许赐下圣灵,作为 “ 另一位保惠师 ” 来继承他自己,继续他多方面的服事职份 ( 约一四 16) ;并且——

(4) 把父、子、圣灵放在一起,成为一个三合一的 “ 名字 ”( 请注意,此名是单数,非复数 ) ,且指明将来的门徒要奉此名 —— 即与此名发生关系 —— 受洗 ( 太二八 19) 。

这样的答案行吗?或许可以,因那问难者再没有辩论下去,接着问题转到另一个题目上去,谈到教会在帕定顿贫民窟的产业问题。

耶和华见证人会否认圣经中有关圣子和圣灵的神性教训,因此他们不过是重复第四世纪的亚流主义 (Arianism) 而已。基督教信仰的主流肯定了三位一体的真理。虽然教会从前在对抗亚流主义上,学了不少功课,但在表达上,有时仍未免过火一点,可能产生错谬。有些人会把三位一体的神形容为荷兰的翘摇叶 ( 三块叶子形成一块 ) ,把圣子和圣灵说成各是神的 “ 一个部份 ” ;或者把三位一体比作水的三种形态 ( 冰、液体、蒸气 ) ;或是一个立方体的不同面貌 ( 一个立方体有几个平面 ) ,而圣子和圣灵则是一位神在自我启示中的另外两个角色。今天仍有不少基督徒,觉得很难想像耶稣和父神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又经常把圣灵非人格化,称之为 “ 它 ” 。激进派的神学家当中流行着一种神体一位论 (Unitarianism) ,把耶稣看为一位被神充满的人,又把三位一体的理论说成是我们对神三种经验的客观化 —— 神在我们上面、神在我们旁边、神在我们里面。目前美国增长最快的宗教团体 —— 摩门教,则宣扬三神论 (tritheism) ,把圣父、圣子和圣灵看作是三位神在一起;情况顿为混乱。

很多基督徒认为,三位一体的教义是难懂而无关重要的抽象概念,是毫无价值而又古老的神学朽木,他们同意已故神学家卜仁纳 (Emil Brunner) 所说,三位一体是从初期教会发展出来的一套 “ 自卫性的神学教义 ” ,与原本的福音无关。他们完全不觉得向父神祷告,或向圣子祷告,或向圣灵祷告 ( 或在同一次祷告中,从一位位格跳到另一位 ) 是不同的。他们经常把注意力从三位中的其中一位,转移到另一位身上,但你若在思想中注意三位之间关系的重要性时,他们就对你不信任,好像在我们这个时代有这种理性思想,是有点不属灵和不恰当似的。

三位一体并不是一个在圣经基础上有问题的教义;事实上,它是新约圣经中一个最普及、最常见的真理。第四世纪的神学争论所围绕的其中三个希腊专用字词 (ousia :本质; homoousios :相同性质: trias :三位一体 ) ,完全没有在新约圣经中出现;而第四个字 (hypostasis :性格 ) ,就其专门意义而言,也没有出现;但神的三个位格,则明显是新约圣经思想的一部份。我们若追溯一下 “ 主 ” 这个字的用法 —— 用在以色列的神身上,又用在耶稣基督和圣灵身上,就可证明这一点了。 ( 既然追溯这个字源要把很多资料浓缩起来,我或许需要向一些读者指出,你以前若没有受过速读的训练,现在是开始尝试的时候了。 )

主神

在英文圣经的旧约部分,用 “ 主 ” 一字指神的时候,第一个字母是大写的,而且每四次之中,有三次是整个字都大写的。个中原因是: “ 主 ” 一字的原文 adonai ,原意是 “ 我的主 ” ,是从希伯来文 adon 演变而来,这是神一个固定的名衔,是指统治者或主人 ( 参创二四 12 ,四五 8 两节中的一般世俗用法 ) 。旧约的希腊文译本 ( 即七十士译本 ) 把 adonai 译作 Kurios ,是 adon 的同义字。 Kurios 一字,至少从主前第一世纪开始,就已用来指外邦的神祗。七十士译本似乎是主前第二世纪的作品,很可能在翻译这本圣经时, Kurios 一字的神学性用法已经存在。在那个时候,犹太人已认为神的正式名字 —— 耶和华 —— 实在是神圣不可呼叫的,因此在崇拜 ( 读经、讲道和祷告 ) 及普通谈话中,就经常用 adonai 去取而代之。因此,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也照样做,没有把耶和华译成希腊文,只是用 Kurios 一字代替。在七十士译本中, Kurios 一字共出现八千次,皆指神而言,其中有六千七百次是耶和华一词的翻译。英王钦定译本英文圣经 (King James Version) 跟着这个路线,除了四处地方外 ( 出六 3 ;诗八三 18 ;赛一二 2 ,二六 4 ;另参创二二 14 ;出一七 15 及士六 24 中神的复名 ) ,都用 “ 主 ”(Lord) 一字以代替神的圣名。在那四次中,此译本皆把神的名字译作 “ 耶和华 ” ,这是教会自从十二世纪以来一直沿用 ( 虽然不正确 ) 的译法。后来的标准修订本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及新国际译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都全部把 “ 耶和华 ” 的译法除去。

在出埃及记第三章,神吩咐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及至第六章,摩西照着神所吩咐的 ( 四 22 等节,五 1 等节 ) 对付法老,结果除了加重以色列人的奴役 ( 五 6 一 19) ,更令自己名誉扫地 ( 五 20 等节 ) ;他在绝望中去到神面前 ( 五 22 等节 ) ,神很强调他的名字 —— 耶和华 —— 的意义,启示了他充满恩慈的主权,这是一段值得研究的经文。

在火烧的荆棘丛中,神向摩西介绍自己是列祖和他父亲 ( 三 6) 的神 ( 希伯来文是 elohim ,那一位超人、超自然者 ) 。摩西听了神的吩咐,又领受了神与他同在的应许 (10 一 12 节 ) ,就问神当他告诉以色列人 “ 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 的时候,他们若问 “ 他叫什么名字? ”(13 节 ) ,他应怎样回答?从希伯来文的文法,及上文下理看来 ( 参 J . A . Motyer : The Revelation Of the Divine Name , 17-2l 页 ) ,这个问题包含一个要求,就是要神显明他的本质,一方面证明这一位向摩西说话的真是以色列的神 ( 参四 l 一 9) ,另一方面保证他有能力成就他所应许的这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救赎大工。 ( 名字不单只是一个称号,也显露有关这人的一些事实。在以色列的传统中,这已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参创一六 11 ,一七 5 、 15 ,三〇 6-24 ,三二 28) 就在这个意义上,神回答了摩西,因为他介绍自己的 “ 名字 ” 是 “ 自有永有的 ”(1 AMWHO[or WHAT] I AM ,我是我所是 ) ,简称作 “ 自有的 ”(I AM ,我是 )(14 节 ) 。这一句话如果像修订本 (Revised Version) 、修订标准本 (Revised StandardVersion) ,和新国际译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的注脚 - 样,译成未来式的 ——“ 我将会是什么,我必会是什么 ”(What I will be , I will be ,我将是那将是的 )—— 可能更加正确。无论如何,这个动词所指的,是一个有动态、有活力的存有,不是静态和僵化的。神的存有是活动的,而不是休止的;因此,神的名称宣告了他无上的自满自足及完全一致的本质:他是独立自主的,他喜欢作什么就作什么,他随己意行事,他所定的旨意和应许,必要成就。因此,他向以色列发出的拯救应许,令人难以置信,但以色列可以完全信赖他,他必定照着所说的去完成。由于这一位应许之神是全能的,他必成就他自己的话语;他也是全然可靠的,因为他是绝对攻无不克的。正如他透过先知所宣告的: “ 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 ”( 赛四三 13) 神要摩西向那些多疑多虑的以色列人宣告的 “ 名字 ” 其涵义就在此了。 “ 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 ‘ 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

然后,神再继续用下面几句话,显示出上述的宣告 —— 神是无所不能的,必能成全他的话语 —— 其实表明了他那历史性性称谓 “ 耶和华 ” 的真正意义。 (“ 耶和华 ” 这名字,是从 “ 自有的 ” 这个字演变而来的;但过程的来龙去脉,某些语言学家至今尚未有定论。 )“ 神又对摩西说: ‘ 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 …… 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 '”(15 节 )“ 自有的 ” 这个词,在这里是相等于 “ 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 ” ,就是指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神。从上下两节经文看来, “ 耶和华 ” 是清楚指着 “ 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 ” 而言。这个复合名词,是指神向以色列立约之承诺,以及他在这个约的关系中赐福的能力。作为信心和倚靠的基础,这个名字的力量是源于这个揭示:就是 “ 耶和华 ” 一名是指神无所不能、自满自足的至高主权。 “ 耶和华 ” 这个名字,对列祖来说早巳是神的称谓 ( 参创一五 2) ,而且在洪水时代以前,也曾经在敬拜中用过 ( 创四 26 ,九 26) ,在创世记一书中,它出现超过一百次之多;但它的意义一直到出埃及记第三章才显明出来。 “ 耶和华 ” 的意义是从荆棘丛中的火焰象微出来 —— 那火焰虽然烧着,却不需要倚赖荆棘作为燃料,也能继续燃烧。 “ 耶和华 ” 是指那位永不竭熄的统治者 —— 有无限生命和力量的神;因此,他是一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部可以让我们安然靠赖的神。英文圣经把 “ 耶和华 ”(Yahweh) 译作 “ 主 ”(Lord) ,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出埃及记六章二节起的那一段经文,神用以下的宣告回答摩西的怨言: “ 我是耶和华。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 ( 原文: El Shaddai) ,至于我名耶和华 ( 原文: Yahweh) 他们未曾知道。我与他们坚定所立的约,要把他们寄居的迦南地赐给他们。 …… 我也记念我的约。 ” 关于列祖们对神的认识,神说到他虽然向他们宣告他自己是全能的神 ( 向亚伯拉罕,参创一七 l ;向雅各,参创三五 1l ;向以撒,参创二六 24) ,用这个称谓把他的应许与他们连结起来,成为他们信心的凭据,但他却从未像在荆棘丛中向摩西所显露的一样,向他们显明 “ 耶和华 ” 这名字的意义。 ( 一般批判学的解释说:神其实是指 “ 耶和华 ” 这个名字的发音,是从未让列祖们知悉的;这个解释已成为两件事情的基础:其一是高等批判学者们据此去分割创世记中 “ 耶和华 ”Jehovah] 和 “ 以罗兴 ”[Elohim] 两部份典籍;其二是很多高等批判学者们据此而提出以下的理论:耶和华是摩西第一次介绍给以色列人认识的那一位 “ 烈火和风暴 ” 的上帝。其实,我们所能肯定的,就是出埃及记六章三节的作者,完全不是这样去理解神话语的记录的。 )

“ 我是耶和华 ” 这句话语,引出了第二至第八节的主要内容:它好像华格纳的名曲 “ 戒指 ” 中的小号一样,经常出现 ( 见 2 、 6 、 7 、 8 节,另参 29 节,七 15 、 17 ,八 22 ,一四 4 、 18) 。神教导摩西,让他可以教导以色列人,信靠他所启示的名字,是能够保证成就他所应许的。对摩西所有的 “ 然而 ” 和 “ 可是 ” ,神简单的回答是: “ 我是耶和华 ” 。第六至第九节是出埃及记最崇高的宣言。 “ 我是耶和华,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重重的刑罚埃及人。救赎你们脱离他们的重担, …… 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救你们脱离埃及人之重担的。 …… 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业,我是耶和华。 ” 换句话说: “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应许,我所说的话会落空吗? ”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是全本旧约圣经尊崇为创造者、统治者、救赎者、审判者,以及一切存在物的根源和归依的那一位神。 “ 耶和华 ” 是宣告他的神性之名字。以色列人的神学和宗教观是彻头彻尾的一神论: “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 申六 4-5) 神既是独一的,他要求他的子民也绝对而完全地效忠和事奉他。而以色列人对神之认识,常常忽略耶和华与人之不同和差异。耶和华是创造者,人是他的受造物;耶和华是全能的,人是輭弱的;人在一切的事上倚赖耶和华 —— 健康、快乐和生命,但耶和华在任何事上都毋须倚靠人;耶和华是公义和圣洁的,人是犯罪和诡诈的。基于这个相对的背景,神透过先知和诗人,教导以色列人感激他的恩典,看看那位崇高而圣洁的神,如何卑躬屈膝,救赎罪人,与他们建立关系: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在基督的时代,犹太宗教圈子中所用的 “ 主 ”( 英文 Lord ,希伯来文 adonai ,希腊文 kurios ,亚兰文 maran) ,就是指这一位满有大能和恩典的神,而且只是指着他说的。

主耶稣

拿撒勒人耶稣是一位不按传统、周游四方的拉比。他三年的传道生涯,被合法的谋杀戛然结束。他的门徒宣称他已从死里复活,而且永远活着,以神所膏立的弥赛亚之身份统冶全世界,有一天会再次在地上显现,进行最后审判。他们都相信旧约圣经中的一神信仰,正如耶稣自己所相信的 ( 参太二三 9 ;可一〇 18 ,一二 29 ;约五 44 ,一七 3 ;罗三 30 ;林前八 4-6 ;加三 20 ;弗四 6 :提前一 17 ,二 5 ;雅二 19 ,四 12 ;犹 25) 。然而,奇怪得很,他们用 “ 主 ” 这个字来称呼 “ 主耶稣 ” ,多过用来称呼那一位耶稣在祷告时称之为父的神。

新约圣经的这一个用法,是否意味着耶稣个人的神性?不一定。在福音书中, “ 主 ” 这个称谓如果只是作称呼之用,与别人称呼 “ 先生 ” 没有多大分别,是向拉比说话的一种礼貌方式 ( 如路七 6) 。即使在门徒的口中,福音书的 “ 主 ” 字也不过是 “ 主人、老师 ” 的意义而已 ( 参约一三 13 等经文 ) 。再者,在使徒行传和书信中, “ 主 ” 字有时只是表示耶稣在复活和升天之后所拥有的弥赛亚统治权;他奉圣父之名去管冶世界,使那些他舍身拯救的人得着救恩。因此,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六节中,彼得引述诗篇一百一十篇一节 “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 ” ,作为预言弥赛亚的经文,然后宣告说: “ 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 主 ” 和 “ 基督 ”( 即弥赛亚;其字义是 “ 受膏者 “) 是互相阐释的:这词语是由两个名词组成,却表达一个意思,即 “ 耶稣的弥赛亚管治 ” 。同样,在以弗所书二章九至十一节所说的 “ 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 ,就是 “ 主 ” 这个名字,它是指耶稣基督那宇宙性的冶权,是人人必须承认的。

有些时候, “ 主 ” 这个称谓用在耶稣身上,却是明显地指着他个人的神性而言。当新约圣经引用旧约圣经,说到耶和华的预言如何在耶稣身上应验时,这个意义就最显而易见了。因此使徒行传二章二十一节和罗马书十章十三节所引用约珥书二章三十二节,说 “ 凡求告主 ( 希伯来文是 ' 耶和华 ') 名的,就必得救 ” 时,第一段的引述或许是向那些求告耶稣的人发出的救恩应许,而第二段则无可置疑。 ( 参徒二 38 和罗一〇 4 一 17 ,除了把耶稣等同旧约的耶和华之外, “ 求告 ” 这个动词是指一种宗教性的祷告和信靠,正如每一个犹太人所熟知的,这是一种只可以向神表达的态度,所有人都不可以称任何受造物为救主。因此,新约圣经所引用的约珥书二章三十二节,实际上双重证明耶稣被看作是神。 ) 然后,约翰又形容耶稣是那一位不向不信的人显露膀臂的 “ 主 ”( 约一二 38 、 41) ,而马太和马可则称他为主,是施洗约翰被差来为他预备道路的 “ 主 ” , ( 太三 3 ;可一 3) 。但在上文所引的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及五十三章一节中, “ 主 ” 就是 “ 耶和华 ” 。

另外一段值得注意的经文,是哥林多前书八章五节起那一段。保罗用 “ 一位神,就是父 ” 和 “ 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 ” ,比对 “ 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 的异教多神论。无论如何,在这段经文中 “ 主 ” 一字是指神,要求我们向他敬拜。至于其他经文,还包括一些称耶稣为 “ 主 ” 的祷告 ( 参徒七 59 ;林前一六 22——“ 主必要来 ” 是亚兰文;林后一二 8 ;启二二 20) 。一些带有盼望的祝福,其实也是祷告,是奉他的名说的 ( 帖前三 11 等节;帖后三 5 、 16) 而赞美诗也是向他颂唱的,或许是单独指耶稣 ( 参罗九 5 ;提后四 18 ;彼后三 18 ;启一 5 等节 ) ,或指他与父神 ( 五 13 ,七 l0) 。希伯来书一章六节说神要所有的天使都敬拜耶稣。

基督徒以耶稣和父神为 “ 主 ” 去敬拜,这种敬拜和敬拜外邦的 “ 主 ” 是完全对立的。由此可清楚看见,当福音的信息浓缩为一个要求,要人承认 “ 耶稣是主 ”( 如林前一二 3 ;罗一〇 9 所说;参腓二 11) ,意思就是要人承认耶稣不单是复活的救主和统治的君王,并且要依靠他、相信他、认识他、颂赞他、敬拜他,正如我们对父神一檬。换句话说,我们要尊他为神。

所以,新约圣经有好些经文,若从语法来看 ( 虽有些争辩,但并无结果 ) ,耶稣显然被宣称为 theos( 神,参约一 1 、 18 ,二〇 28 ;罗九 25 ;多二 13 ;来一 8 ;彼后一 1)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在这里详细讨论证明耶稣之神性的证据。但在结束前,可引用伯可夫 (Berkhof) 几句说话证明之:

新约圣经,用神的属性去形容他,例如永远的存在 ( 约一 l 、 2 ;启一 8 ,二二 13) 、无所不在 ( 太一八 20 ,二八 20) 、无所不知 ( 约二 24 、 25 ,二一 17 ;启二 23) 、无所不能 ( 腓三 21 ;启一 8) 、永不改变 ( 来 -10 - 12 ,一三 8) ,并每一个属于父神的属性 ( 如西二 9) ;也形容他是做神所作的工作,如创造 ( 约 -3 、 10 ;西一 16 ;来 -2 、 10) 、定旨 ( 路一〇 22 ;约三 35 ,一七 2 ;弗一 22 ;西一 17 ;来一 3) 、赦罪 ( 太九 2-7 ;可二 7 一 10 ;西三 13 ,可加上徒五 31 :太一 21) 、复活和审判 ( 太二五 31 、 32 ;约五 19-29 ;徒一〇 42 , - 七 31 ;腓三 21 ;提后四 l ,可加上约六 39 等节、 54 ,一一 24-26 ;林前 - 五 45 ;罗二 16 ;启一九 15 ,二〇 12) 、万物最终的毁灭和更新 ( 来一 10 一 12 ;腓三 21 ;启二一 5) 。 ( 《系统神学》 [SystematicTheology] 原著第 94 页 )

这些话语进一步说明,新约圣经一贯以来都称耶稣为 “ 主 ” ,毫不含糊地证明了耶稣的神性。

那些在犹太一神信仰的传统中长大的人,竟然会肯定一个同胞的神性,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就犹太教徒和回教徒而言,基督教相信耶稣是神的教义,似乎是荒谬绝伦的,好像那些把埃及帝王和罗马君王神化的异教信仰。在神学上,这种教义无异于自杀,因为它牵涉三个使人心智迷糊的奥秘,乍听之下是相当离奇怪诞的: (1) 一位神包含多过一个位格; (2) 这些位格的其中一位,没有改变他原来的本质,却成为人,并保持人的身份; (3) 这个位格在地上受尽人生的一切限制,在伯利恒诞生,在拿撒勒长大,在巴勒斯坦授徒,在客西马尼园汗流浃背的祷告,在加略山上死亡,被埋葬在约瑟的坟墓里,与此同时,他却维系着整个宇宙, “ 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 ”( 西一 17 ;来一 3) 。显然,彼得、保罗、约翰和希伯来书的作者,都不容易相信这些观念;他们只是被耶稣的话语,还有他在复活至升天期间四十天所发生的事迹,加上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及约翰在拔摩海岛上所见的异象 ( 徒九;启一 ) 、旧约预言的见证,以及圣灵的亮光,才使他们相信从耶稣脸上看见的,实在是神的形像和荣耀 ( 林后四 4-6) 。

然而他们被引导而认识的真理,比虚构小说更怪异:这真理不但是神学思想中一个不可解释的奥秘,也是历史事件中一个不可规避的意义。

主灵

我们从上文已注意到一件事实:旧约圣经希腊文译本的 “ 主 ” 字,作为一个名字和称街,是指神的神性;在新约圣经中,却不是用来指圣父,主要乃是指圣子。同样值得注意的是: “ 圣洁 ” 这个词,在旧约圣经中是一个常见的形容词,形容神的神性 (God-ness) ;但在新约圣经中,它主要不是用来形容圣父或圣子,而是圣灵。

旧约圣经提到圣灵的时候,不是说他是与圣父完全分开的位格 ( 参诗五一 11 ;赛六三 10) 。那么他在新约圣经中是否如此呢? “ 耶和华见证人会 ” 说不是,但圣经却反对他们的说法。圣灵 ( 希腊文作 pneuma ,是中性的 ) 在约翰福音十六章十四节有一个男性的代名词,这是违反希腊文文法的;另外在约翰福音十四章二十六节、十五章二十六节和十六章七节里,却有一个人格化的称衔 (paraklētos—— 安慰者、辅导者、辩护者、帮助者,中文圣经译作 “ 保惠师 ”) 。圣经显明他有智慧 ( 约一四 26 ,一五 26 ;罗八 27) 、意志 ( 徒一六 7 ;林前一二 11) 和感性 ( 弗四 30) 。圣灵所行的大部份事情,只能够由一个有位格的媒介去进行:例如说话 ( 徒八 29 ,一三 2 ;启二 7 等差不多二十处经文 ) 、决定 ( 徒一五 28) 、禁止 ( 徒一六 7) 、见证 ( 徒五 32 等节 ) 、参透奥秘的事 ( 林前二 10 等节 ) 、显明将来的事 ( 约一六 13) 、差派宣教土 ( 徒一三 4) 、代求 ( 罗八 26 等节 ) 等。

即使新约圣经把圣灵当作是一个人,但它是否也把他当作是一位有神性的位格去描述呢?答案是有 ( 虽然新约圣经从不称圣灵为 theos ,即神 ) 。原因包括: (1) 耶稣提到神三个位格的名字时 ( 太二八 19) ,把圣灵、圣父和圣子连在一起; (2) 在祈求和宣告神的赐福时,圣灵也是和圣父及圣子连在一起 ( 林后一三 14 :启 -4 等节:其中的 “ 七灵 ” 是指着圣灵而言 ) ; (3) 在圣父透过圣子所彰显的救赎工作上,圣灵也分担及完成一部分的工作 ( 彼前一 l 等节;帖后二 13 等节;弗一 3 一 14 ,二 13-22 ;罗八等经文 ) ; (4) 在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六至十八节,他是 “ 主 ( 耶稣 ) 的灵 ” ,是紧密地与耶稣连在 - 起,作为他在人心中工作的媒介,以致保罗能真正地说 “ 主 ( 耶稣 ) 就是灵 ” 或 “ 主是那灵 ” ;如果保罗没有想到 “ 那灵 ” 就是在三位一体的神中,与耶稣连在一起的那一位,他就不可能用惊诧的语态去描述他。

究竟保罗要我们如何理解基督和圣灵同为一体的呢?贺智 (Charles Hodge) 在解释这节经文时说: “ 不是一个和同 - 个人,而是一个和同一个存有 (being)…… 这是本质和能力的相同 …… 基督是什么,圣灵也是什么;圣灵是什么,基督也是什么 …… 我们若归向基督,就与圣灵有份了 …… 因为他和圣灵是同一的,基督藉着他的灵住在他的子民当中,把他们从律法中救赎出来,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 ”

因此, “ 主是那灵 ” 这句话,意思是说主是那位与圣灵同一的主,在本质上相同,在能力和荣耀上同等:圣灵在哪里,他也在哪里;他也作圣灵所作的事。因此,保罗不只在用字上强调圣灵的神性,而在思想上也有这个前设。保罗若不是在思想中已知道圣子和圣灵是同等的神圣存有,就不可能说 “ 主是那灵 ” ,意思是主藉着圣灵在众人中工作。 ( 譬如:他不可能做梦的说: “ 主是保罗 ” ,以说明基督透过保罗工作! ) 因此,这些经文都是圣灵在神的位格中所占地位的清楚明证。

三位一体的福音

于是,圣经交付教会这个教义:三位神圣的介体却是一位神 —— 圣父、圣子、圣灵,构成耶和华的 “ 名字 ”( 单数 ) 。如巴尔特 (Karl Barth) 所说,即是 “ 基督教的名字 ” 。又如亚他拿修信经所陈述的: “ 圣父是主,圣子是主,圣灵也是主。然而却不是三位主,而是一位。 ” 不是在一个位格之外再装扮多两个位格,也不是三位分开的神,却是真真正正的一位神,在他里面,真真正正地有三个位格合而为一,这 “ 三者 ”(three-ness) 和 “ 一者 ”(one-ness) 是互为基础的。这三个位格都彼此在别的位格里面 ( 参约一四 11 、 20) ,而不失去各自的独特性,正如三者全部可以在基督徒 “ 里面 ” ,而不致使基督徒失去他自己的身份和自我的意识一样 ( 参约一四 17 、 23) 。 “ 他们 ” 彼此有确实和明显的相互关系:圣父主动行事,圣子是圣父的代理人,而圣灵则是两者的执行人。然而 ( 再引述亚他拿修信经 )“ 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神性,却是全归一位:有相同的荣耀,有同样永恒的尊贵。圣父是如何,圣子也如何,圣灵亦是如此 ” 。

或许有人会问: “ 这又有何意义?即使三位一体论是合乎圣经,但它重要吗?如果不提三位一体,有什么损失呢? ”

简言之,若没有三位一体的教义,便会失去福音,或至少失去宣讲福音的权柄,让我解释一下:

当你沿着羊肠小径登山的时候,只会注意登山的路径,而不是山本身。一个专心的人只会赶着上山,而完全忽略山本身。有一次,我攀登了一座山,但山的名字我要过了四年后才发现。同样,宣讲福音的时候,你好像是在登山一样,三位一体的真理就好像你脚下的山之名字和本质。

在约翰福音三章一至十五节 ( 可能延至二十一节,正如好几本英译本: NIV 、 NEB 和 JB 所显示的 ) ,我们看见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进入神国度的唯一道路,是藉着相信那一位圣父所差下来,要被 “ 举起 ” 作为牺牲之祭的圣子,并藉着圣灵而重生。耶稣在此陈述福音,而福音很明显是三位一体神的合力作为。圣公会的《公祷书》选择约翰福音三章一至十五节作为 “ 三一主日 ” 的福音经课,真是十分适合!三位一体是福音的基础,而福音则宣告三位一体的神的作为。

转过来说,福音告诉我们从亘古以来神里面已包涵了爱和喜乐的相互关系 ( 约一 l 等节,一七 5 、 24) ;神造人是要他们分享这种相交。罪恶使人不能与神相交时,神就亲自来到世间 —— 神的第二位格受第一位格所差派,又被第三位格覆庇加力,拯救我们。这道成肉身的神,为我们而死,为我们活,使我们与他联合,现在带我们回到父神那里,有一天还会带我们去分享他的荣耀。又有一位神圣的客人 —— 圣灵 —— 住在每一位基督徒的心里 ( 除了去世的信徒外,今天活着的基督徒大约有八亿 ) ,感动我们祷告,改变我们堕落的人性。耶稣基督是每一位信徒的同伴和朋友,恒常而专注地看顾我们。如果圣父、圣子和圣灵不是三位一体的神,上述那些美好的,甚至是超乎平常的事情,就不可能成就了。那些否认三位一体的真理的人,就必须减弱福音的信息了 —— 他们也确是如此。

因此,我们可以用良心祷告说:

全能永在的神,你曾把恩典赐给我们 —— 你的仆人,藉着承认一个真实的信仰,我们相信永恒的三位一体的荣耀,并在神圣的尊荣中,崇拜合一的神;我们祈求你保守我们在这信仰上坚定不栘,脱离一切仇敌。你是独一的神,无穷无尽,而且统冶世界的。 ( 《公祷书》,三一主日聚会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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